文/北京市集佳律師事務所 馬靜
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發(fā)展,創(chuàng)新能力的不斷增強,知識產權在現(xiàn)在經濟社會中發(fā)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而其中商標權作為知識產權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企業(yè)發(fā)展過程中也發(fā)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但目前實踐中商標侵權現(xiàn)象十分嚴重,給企業(yè)的形象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擾亂正常的經濟秩序。
商標侵權【1】,是指行為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干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注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行為人銷售明知或應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商標專用權被侵權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權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償損失。
一、構成商標侵權的要素【2】:
1.行為違法性,即行為人未經許可,也沒有其他法律依據(jù)而客觀上行使商標權人依法所享有的權利。
2.造成損害后果或即將發(fā)生損害后果,即侵權行為給商標權人已經造成損害或者即將造成損害,可表現(xiàn)為產品銷量下降,利益的減少或者商標信譽降低等。
3.主觀上的狀態(tài),包括有過錯和無過錯兩種。
4.損害后果與違法行為有因果關系,即損害后果是由違法行為直接造成的。
二、侵權的原因【3】
1.高額利潤的誘惑。假冒國際品牌產品,通常情況下可以獲取高額利潤。而且因為品牌效應,銷售比較容易。由于高額利潤的驅使,致使侵權或假冒精品名牌產品的不法行為屢禁不止。
2.現(xiàn)行政策法規(guī)存在缺陷且執(zhí)法力度不夠。近幾年來,為規(guī)范市場,雖然我國政策法規(guī)立法數(shù)量逐漸增多,但至今尚未有一部完整、系統(tǒng)的法律法規(guī)來確認市場執(zhí)法和監(jiān)督管理機構名稱、地位、職權與體制。
行政執(zhí)法手段缺乏,難于震懾不法分子。作為商標侵權的一個重要執(zhí)法部門,當前工商行政管理體制與嚴格依法行政、行政法治的建設與經濟的發(fā)展還有不相適應的環(huán)節(jié)。
3.許多消費者偏向品牌而不重產品本身,這也是產生商標侵權的一個溫床。
三、侵權行為的情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guī)定了七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1.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2.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3.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4.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5.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6.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7.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四、侵權行為的救濟
商標權人若發(fā)現(xiàn)侵權舉措,可以向工商局提出申請,查處相關的侵權產品。
民事訴訟是商標權利人在承受商標侵權后,最終的維權辦法,民事訴訟的首要傾向是防止侵權,并旨在解決權力人因侵權所承受的經濟丟失及維權費用的經濟抵償。
五、馳名商標的侵權
針對于商標侵權中的特殊侵權“馳名商標的侵權”,一定要提起“New Balance”在中國的知識產權訴訟。“2016年8月,新百倫公司委托律師事務所就深圳市新平衡運動體育用品有限公司以及晉江市青陽新鈕百倫鞋廠、莆田市荔城區(qū)搏斯達克貿易有限公司、鄭朝忠、吳江區(qū)松陵鎮(zhèn)新平衡鞋店共計五名被告的上述侵權行為向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商標及不正當競爭訴訟,起訴涉案侵權運動鞋未經授權使用New Balance最為人所知的“N”標識?!碧K州中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并全額賠償新百倫公司總計1000萬元。New Balance維權成功,且獲得一定數(shù)額的賠償金,表明企業(yè)越來越重視商標,國家也越來越重視知識產權的發(fā)展。
由于馳名商標內所蘊涵的巨大投入和可預期的經濟利益,馳名商標長期是不法侵權者覬覦的對象,因此,對馳名商標侵權的認定與一般商標不同,前者更寬泛。對馳名商標的保護不僅僅局限于相同或類似的商品或服務,就不相同或不相類似的商品申請注冊或使用時,都將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因此馳名商標被賦予了比較廣泛的排他性權利【4】。
巴黎公約第6條第5款規(guī)定【5】:本聯(lián)盟各國承諾,如該國法律允許,應依職權,或依有關當事人的請求,對商標注冊或使用國主管機關認為在該國已經屬于有權享受本公約利益的人所有而馳名、并且用于相同或類似商品的商標構成復制、仿制或翻譯,易于產生混淆的商標,拒絕或取消注冊,并禁止使用。這些規(guī)定,在商標的主要部分構成對上述馳名商標的復制或仿制,易于產生混淆時,也應運用。
我國《商標法》第13條第2款規(guī)定:“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p>
在商標法研究領域,馳名商標的保護問題由來已久,無論是國外還是國內,相關理論爭議一直都存在。我國已經初步建立起馳名商標制度,但是在法律條文、司法實踐和理論學說方面還存在完善空間。而市場經濟的發(fā)展過程中,侵害馳名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源源不斷,對馳名商標的認定和權利范圍還需進一步做出探討,使其得以在實踐中發(fā)揮效用,規(guī)范馳名商標的注冊和使用行為。
六、結語
近年來,隨著全球化經濟加劇以及我國創(chuàng)新驅動等戰(zhàn)略的實施和推進,對商標等知識產權的保護水平和意識也不斷增強。我國商標的申請和授權量也逐年迅速增長。雖然在實踐中遇到的問題與困難不斷的涌現(xiàn)出來,但我國也在不斷完善相關法律,增強企業(yè)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力求建立起一個公平和諧的發(fā)展環(huán)境。
注釋:
【1】商標侵權具體內容分析——中國商標注冊查詢網(wǎng)
【2】什么樣的行為會構成商標侵權——法律快車
【3】商標侵權的法律責任包括哪些?商標侵權的原因有哪些?——找法網(wǎng)
【4】對馳名商標特別保護的規(guī)定——匯桔子網(wǎng)
【5】巴黎公約